看一本書
Richard Shepherd (2009)。辛普森法醫學 Simpson’s Forensic Medicine。台北:合記。pp.27-28。
第五章提到死亡的醫學觀(The Medical Aspects of Death),對死亡的定義,有兩種:單一細胞的死亡(細胞性死亡)以及整體功能的全部停止(軀體性死亡)...

在單一細胞的死亡(Cellular death)定義裡,Richard Shepherd說明,皮膚及骨頭在軀體死亡後仍有代謝活性,可以繼續"存活"數小時之久,白血球在心臟停止跳動後,甚至能繼續活動達12小時;身體的死亡可以說是細胞一個接著一個死亡,完全死亡需要數小時的時間。
所以,當人哪一天不呼的時候,其實,是還沒死"透"的

這讓Moo大驚!!
難道,習俗中,人死後要停在原處8小時,是有學理依據的...

至於軀體性死亡(Somatic death),Richard 則定義為,個體再也不能有意識地與環境溝通及互動,也就是說,當一個人"不可逆"的失去意識且不知道世界及其自身的存在,則屬之。

這...
Moo經常處於上述狀況,處在"不能有意識地與環境溝通及互動",差別只在於是不是"不可逆"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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